法律咨询

达到什么程度算包工养伤

劳动纠纷
2024-01-19 09:41: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你好,这边发生了什么事情
  • 法律分析:属于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这个伤情一般在6个月左右,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 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价格水平确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 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上述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需要先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法律分析: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按照鉴定级别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