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土地是国家的,林木是个人种的,毁坏了,补偿款个人能收吗

损害赔偿
2024-01-18 15:25: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不是收入:收入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者是工作投资等各种方式而获得的工资,理财收益等情形,而征地则是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征收决定,被征收人获得补偿,故不能算是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对林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所有的,而安置补偿费、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不能算是收入。收入指的是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者是工作投资等各种方式而获得的工资,理财收益等情形,而征地则是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征收决定,被征收人获得补偿,故不能算是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