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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56岁,在一家公司做保洁不小心崴脚骨折了,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但是公司不认同我是工伤,因为过了上班时间点了,我自己加班的,因为活没干完,我才自己加班做的,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而且他们也没跟我签订合同

劳动纠纷
2024-01-18 23:14:19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发生工伤,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收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 1、工作时间: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如果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则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伤害发生在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或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3、工作原因: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建议您及时准备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后续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您好,还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 可以申请劳动工伤的,如果是男性的话,女性应为超龄,没法认定工伤
  • 是否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呢?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申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时效中断: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申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时效中断: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条件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就可以报工伤。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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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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