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情况使得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要有管辖权。如果你的案件,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那就无权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必须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
合同约定的地点,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你的案情没有导致你原告所在地法院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那么原告所在地法院就没有管辖权。没有管辖权的法院,你去起诉,人家也无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