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小电梯广告费是物业吗

合同纠纷
2024-01-18 14:33: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
    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的广告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决定其使用,物业公司无权处置这些费用。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时,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内投放广告。也就是说,小区电梯投放广告的,只有业主作为电梯的所有人,有权决定是否悬挂电梯广告。

  • 1、电梯里的广告费物业能收,但应单独列账及时向业主公示。
    2、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
    3、业主对小区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 小区在电梯打广告收取的广告费应当由电梯所在楼栋的业主们享有。《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 物业部门若在小区电梯里播放广告的,其所收取的广告费用应当由业主进行享有。《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