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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超过48小时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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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10:32: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传唤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去说明情况。如果是案件情况复杂,并且十分重大,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那么传唤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个小时以内,也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传唤规定具体如下:
    1、执法中,需要传唤的,承办的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并提交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包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收据上签名或者盖章,注明领取日期;
    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回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 传唤流程,具体如下:
    1、传唤首先需要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
    3、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传唤时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传唤只适用于治安案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对于证人、被侵害人等不能适用传唤;
    2、对非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适用口头传唤,一律适用书面传唤;
    3、在传唤中慎用强制手段和警械,需要使用强制手段和警械的,也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纪检委传唤人的流程。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具体流程如下:
    1、纪检委传唤人,需要出具盖章的传唤证;
    2、被传唤人接到传唤证后,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还要书写日期;
    3、被传唤人按照传唤证上的时间地点准到达;
    4、被传唤人员到达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问话,并制作相应的讯问笔录。问话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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