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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愿垫付破产费用,被法院终结了破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也注销了公司,但债权人的职工债权并没清偿,公司股东也未实际出质,债权人怎么维权追回职工债权

公司企业
2024-01-17 23:53: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破产债权人不一定会收回债权,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欠破产公司的钱要还。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欠破产公司钱的当事人应当向破产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如果欠钱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管理人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其追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破产债权人不一定会收回债权,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灭。法律依据:破产债权人不一定会收回债权,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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