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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走在车间的过道上,看了一眼手机,由于没开灯,视线不好,把脸摔破相了

劳动纠纷
2024-01-18 10:23: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事故。因此,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看手机而摔倒,导致脸部受伤,这可能被视为工伤。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例如,您需要证明您的行为是出于工作需要,而且您的行为必须与工作直接相关。此外,您还需要证明您的伤害是由于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或管理问题导致的,而不是由于您个人的疏忽或错误造成的。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患有工伤,建议您尽快与您的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并寻求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 可申报工伤认定来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 您好,建议报警,警察协助解决
  • 您好,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 你好,应该搜集能够证明你工作受伤以及责任人的证据比如给老板录音,看看医院的住院证、医疗费缴纳时老板有没有签字等),然后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凭借搜集好的证据去法院起诉。
    法院会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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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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