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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已注销,但税务登记未注销,有影响吗?

公司企业
2024-01-17 19:59: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说的情况存在一定不可控风险
  • 您好,建议您注销税务登记

  • 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了,但是税务登记证没注销,如果没有发生应税业务,未达到征收标准,是不需要缴税的。正常在经营者不再经营,注销了营业执照之后,应当去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了,但是税务登记证没注销,如果没有发生应税业务,未达到征收标准,是不需要缴税的。正常在经营者不再经营,注销了营业执照之后,应当去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 法律分析:
    1.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了,但是税务登记证没注销,如果没有发生应税业务,未达到征收标准,是不需要缴税的。正常在经营者不再经营,注销了营业执照之后,应当去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
    2.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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