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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写诉前保全申请书,对方只欠我5万,我想要申请保全他的房子,申请保全费用按什么计算

债权债务
2024-01-17 16:31: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诉前保全一般法院不会给你做,诉中保全有可能会给你做。
  • 目前对方是什么态度 你们之前有欠条或者转账记录一类的吗
  • 您好,这要看保全财产的价值而定
  • 这个按你起诉的金额标的
  • 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缴纳保全费的。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法律分析:申请保全需要依据保全财产的数额交纳财产保全费:
    1、财产数额≤1000元的、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财产数额1000元——10万元的,交纳财产数额的1%;
    3、财产数额>10万元的部分,交纳财产数额
    0.5%;
    4、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 法律分析:
    一、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
    二、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三、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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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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