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
1、基本审计费。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计取,不管有无审减(增)额都的计取。是保底的。
2、审减(增)额审计费。按审减(增)额减允许额的余额计取。如有项100万投资额的工程。审计结果:审减额为8万,其中允许差额为5万,审减余额为3万。审计额费率商定为6,100万x千分之六+3万x百分之五=
0.6万+
0.15万=
0.75万。
这个问题我看到你们有回答,我想知道审计追加费用出处,有国家文件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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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 1、基本审计费。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计取,不管有无审减(增)额都的计取。是保底的。 2、审减(增)额审计费。按审减(增)额减允许额的余额计取。如有项100万投资额的工程。审计结果:审减额为8万,其中允许差额为5万,审减余额为3万。审计额费率商定为6,100万x千分之六+3万x百分之五= 0.6万+ 0.15万= 0.75万。 这个问题我看到你们有回答,我想知道审计追加费用出处,有国家文件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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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参照审计方面的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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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审计费。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计取,不管有无审减(增)额都的计取。是保底的。
2、审减(增)额审计费。按审减(增)额减允许额的余额计取。如有项100万投资额的工程。审计结果:审减额为8万,其中允许差额为5万,审减余额为3万。审计额费率商定为6,100万乘6‰+3万乘5%=
0.6万+
0.15万=
0.75万。法律依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三十九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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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
1、基本审计费。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计取,不管有无审减(增)额都的计取。是保底的。
2、审减(增)额审计费。按审减(增)额减允许额的余额计取。如有项100万投资额的工程。审计结果:审减额为8万,其中允许差额为5万,审减余额为3万。审计额费率商定为6,100万x千分之六+3万x百分之五=
0.6万+
0.15万=
0.75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三十九 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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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程决算审计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
0.1--
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而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
资中单独列支(国家财务部有相关规定)。政府肯定是有作出相关规定的,而且每个地区的规定都有所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待摊投资包含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查费,指的就是该费用如何列支。国家没有出台法律规定,一般
合同里面会有约束,约定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是以最终审计后的数额,作为双方最后的结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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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