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公司企业
2024-01-16 23:58: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部门会实施联合惩戒,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企业信誉受损以及贷款无门,其法定代表人以及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负责人。失信企业必须在名单里满五年后,由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并主动申请方可移出。法律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
    (三)项至第
    (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五年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 法律分析: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五年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