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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半年以上没有性生活,属于过错方吗?

婚姻家庭
2024-01-17 12:38: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仅凭这一条不能这样判断。
  • 对于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是合法合理也合情的。如果一方不愿意过性生活,那要看是什么方面的原因(如,有没有心理上、生理上),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仅是一方不想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就可能是婚姻基础不牢,对方可以继续再一起生活,也可以提出离婚
  • 法律分析:一般夫妻在婚后就可以合法进行性生活,这也可以说是夫妻相互之间的一种义务吧。而要是长期没有性生活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夫妻之间出问题,从而走上离婚的道路。夫妻没有性生活的原因很多,不是直接提出离婚的法定条件。
    不过有没有性生活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只要不是因为正当的工作等原因两地分居没有性生活达到一定时间就可以提出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没有夫妻生活能否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夫妻之间长久没有夫妻生活,最终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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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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