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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网改造电杆占地补偿,不给补偿向哪个部门反应?

征地拆迁
2024-01-16 20:27: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法律分析:电力设施的征地补偿的标准为:电杆占地,水地:单根电杆补偿300元,双杆补偿500元。旱地:单根电杆补偿200元,双杆补偿300元;拉线占地。水地每条拉线补偿200元,旱地每条拉线补偿100元,等等。
    永久性占地补偿是取前三年平均产值乘以土地补偿倍数的办法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一、农村电线杆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电线杆占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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