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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闯红灯闯红灯的罚款收不收滞纳金?

行政纠纷
2024-01-17 19:13: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颂威律所的,闯红灯被处罚后超过规定时限处理的有滞纳金。
  • 逾期不交的,当然要收滞纳金

  • 一、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罚款不交的,会加收滞纳金。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的缴纳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
    指人民法院规定的徽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对于不能一次性足额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缴纳。
  • 法律分析:闯红灯罚款有滞纳金,只要是罚款未按照规定处理都有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闯红灯罚款有滞纳金,只要是罚款未按照规定处理都有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如果没有及时交纳,有可能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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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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