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能不能电话联系,我就是房子过户错了

房产纠纷
2024-01-20 17:29: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是过户给别人了。
  • 房子过户需要的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过户登记材料审核查证,符合要求的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产权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房子过户给别人的,应当需要以下手续:首先是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然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房产的权利证书,登记机关会全面审查提交的材料,材料是符合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为当事人发放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房屋过户流程:
    1、当事人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过户登记申请表;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到房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
    3、房产登记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