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已有胜诉文书,没执行,想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与执行局不在一起,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1-17 14:31: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为了方便更好的给你解答问题和诉求,请再简单说一下具体案件情况。
  • 法院处理强制执行的步骤如下:
    1、一方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移交执行员执行;
    2、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受理该请求;
    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执行员收到申请书,或者移交申请书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会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会制作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律分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
    1、申请:一方事主不履行的,对方事主可以向有管辖权利的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员移交给执行人员执行;
    2、法院受理:法院应该在收到书面异议时刻起十五日内审查,若理由成立的,判定撤销或者修正,若判定不成立,则判定驳回;
    3、申请复议:事主对判定不服,可在判定送达时刻起十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的事主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事主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则执行人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此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证件,在执行完毕之后,应该将执行的情况做好笔录,交由现场的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提级执行
  • 你好,有没有收到法院胜诉的判决书
  • 直接去找执行局就是了。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