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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问这方面的问题,智障女孩出现家庭暴力,我们可以要回对方彩礼吗?

婚姻家庭
2024-01-16 15:59: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当然可以要回的,在一起生活多久啦
  • 订婚在我国只是男女双方及家庭缔结婚约的一种习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彩礼则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如果订婚后,女方提出退婚,意味着结婚的目的条件未达成,这时的赠与从法律上说也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是应该退还彩礼的。
    当然,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可能还要考虑到当地习俗的问题。此外,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同居行为是相互自愿的表达情意的方式,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因为同居后分手而索取身体损失、青春损失之类的赔偿,这些在我国法律中都是没有的。
  • 如果女方具有以下三种情形的,男方可以以提起离婚诉讼方式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但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遵守夫妻忠实义务在外与他人有染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等法律规定,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就可以多分割一些财产。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法释〔2020〕22号)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要视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 如未办理登记,还需综合考虑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其次,即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通常情况下也是需要返还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42 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5 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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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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