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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房子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儿子结婚后,可以把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加上吗

房产纠纷
2024-01-20 17:43: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边如果同意加的话就可以。

  • 1.需要看加名字时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或者加名字时有没有明确约定这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2.如果是在婚后加的名字,也没有明确约定,可视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予,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婚后财产;
    3.如果婚前加的名字或者是加名字时有明确约定被赠与人为自己子女一方的,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属于子女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法律分析:能加子女的名字。
    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
    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具体的算法是,评估价剩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就是应该交的税费。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只要他们同意加你的名字,你是可以把名字加上去的,如果这个是婆婆出的钱,不建议你加名字,不要把婆媳关系搞僵了,不加名字,婚后也有你的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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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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