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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帮现任养前夫女儿十年我能要回付养费

婚姻家庭
2024-01-22 22:57:3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曾经帮助现任养育她的前夫的女儿十年,你可能有权要求返还部分养育费用。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咨询以了解确切的法律规定和你的权益。他们将能够根据你们的婚姻和离婚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来为你提供具体的建议。

    此外,你还可以考虑与前夫进行谈判,以便就费用问题达成共识。无论如何,与专业人士和前夫进行咨询和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 你好!继女的抚养费是你前妻和她前夫之间的纠纷,你无法向她前夫主张索要抚养费。
  • 你好,一般情况不能,协议离婚的还是诉讼离婚的?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具体问题可以说一下吗?
  • 您好,抚养费是自愿付的吗
  • 这个是不能的一般情况下
  • 根据你的描述,这10年的抚养费由于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所以按照约定来处理,但是目前孩子没有成年,可以以孩子的名字起诉男方,要求男方支付以后的抚养费。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主体有: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3、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可以,也就是说只要子女没有成年,任何时候都可以向父或母一方索要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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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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