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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孩子抱我家孩子没有抱住 导致我家孩子摔伤下巴 摔伤部位很严重 现在还有肿块 问了很多医院 都说后期要手术 费用大概在2万左右 这样情况怎么划分责任

损害赔偿
2024-01-16 11:32: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很抱歉听到你家孩子的遭遇,这种情况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你可以与对方孩子的家长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是否愿意承担医疗费用等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愿意承担责任,你可以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对方孩子的行为与你家孩子的摔伤有因果关系。同时,你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父母是有责任和义务照顾看顾孩子吗,如果你们本人就认可这个行为,那么后发事故基本上同责可能性更大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的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监护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时,应当将对方的小孩及其监护人,即小孩的父母一起起诉,因为小孩是没有能力承担责任的,最终法院会判决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要负责任,赔偿的话要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受伤的话主要责任在监护人,监护人没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责任,对孩子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对方的家长,索赔医药费、你们的护理费等费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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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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