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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婚前投资设立了A公司,并担任A 公司董事长参与经营活动。与妻子乙结婚5年间,甲自A公司共取得分红300万元。另甲婚前购买B公司股票1万股,婚后该股票卖出获利 80万元,婚前购买5套小户型住宅用于出租经营,婚后共获租金收入 20万元。甲、乙因感情纠纷,分居生活,

公司企业
2024-01-16 16:09:15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甲婚前投资设立了A公司,公司董事长参与经营活动。婚前购买5套小户型住宅用于出租经营,乙因感情纠纷,您好
  • 他这个婚后所取得的分红控啊或他这个婚后所取得的分红啊,或者收益啊都是夫妻财产可以要求分割的
  • 你好!具体要了解清楚情况才能给与有价值的回复
  • 你好,详细的案件情况可以根据所得进行协商Z
  • 请问现在甲是想了解如果离婚了财产分割问题嘛
  • 你好,请问是否需要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追问:不用了我已经得到解决了不要在打电话过来了
  • 你好 目前是咨询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是吗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 您这边目前是需要什么帮助的
  • 你好,有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吗
  • 你好那你现在是想去起诉吗
  • 那想让我们帮你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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