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章程可以自己写。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公司章程进行个性化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