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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现在没项目了,让我自动离职,不行就让人事把我转待岗,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16 10:57:2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n
  • 工资待遇有变动吗,什么情况
  • 你好 你上班有多久了呢?
    追问:两年多,两年半了,合同是签的三年的
  • 你好具体情况进一步了解
  •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自动离职一说;即便是员工确实有旷工这类情况,那么也是需要公司明确告知员工的,已经把他进行辞退了;也没有说自动离职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公司在之前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里边事先有所规定,并且对员工进行公示,才能够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法律分析:没有,但如果公司存在下列情况,劳动者自动离职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离职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上并没有自动离职一说;即便是员工确实有旷工这类情况,那么也是需要公司明确告知员工的,已经把他进行辞退了;也没有说自动离职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公司在之前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里边事先有所规定,并且对员工进行公示,才能够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什么时候,是否已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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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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