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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减去男方名字

婚姻家庭
2024-01-16 12:00: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共有房产要减去男方的名字,通常需要通过房产过户手续来进行。具体来说,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双方需要签订协议,明确房产的分割方式和各自所占的份额。如果男方同意将其所占份额过户给女方,则可以按照正常过户程序办理手续。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需要请律师协助起草协议,并到法院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过户政策,具体的过户手续和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律师,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
  • 协商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去过户即可。
  • 按离婚协议约定至不动产中心变更
  • 法律分析:有房贷不可以减名字。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是需要提醒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没有贷款、不在抵押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后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后的分割方法如下:
    1、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的,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既然双方已经取得婚姻关系,且该房产为双方共同共有,那么离婚时就应该严格按照每人一半的份额来分割。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这个问题没有私自可以去掉一方名字的,只有经过过户才可以的。比如说可以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是一方同意已买卖形式,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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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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