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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没拘留没罚款没告知书,什么都没说就放了,为什么会有记录

行政纠纷
2024-01-16 19:51:5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可能没有做出行政处罚文书,没有告知,程序上不太严谨
  • 事情过去多长时间了 警方那边是怎么说的
  •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嫖娼是违法行为
  • 这个具体什么情况?你想问什么
  • 因嫖娼被拘留过,虽然会在公安机关留下违法记录,但这些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所以,这种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
  • 有过嫖娼记录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有以下几点:
    1、嫖娼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不属于性质恶劣。但是记录还是会存在地方档案的。
    2、如果以后考公务员肯定要调查档案关系的,开转档单的时候上面会有一项让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字。
    3、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4、公安机关下达律法,就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四)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因嫖娼被拘留过,虽然会在公安机关留下违法记录。
    但这些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所以,这种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法律依据:《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 你好,关于案底的情况,建议询问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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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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