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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员工五年前下班途中出了一个小车祸,五年后她还有权利向我提出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4-01-16 15:11:1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已经支付完了您全部的损失,几年后伤者的病情又复发了,此时如果再索要费用可能需要做一个因果关系的鉴定,以确定该伤情复发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如果是则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需要医疗费用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如果不是,则一般不能再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您好,这种情况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 你好,五年一般过了诉讼时效了。
  • 这么久一般过了诉讼时效了
  • 你好,向肇事方索赔
  • 看是否已获足额赔偿


  • 法律分析: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追究企业责任,应根据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视情况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这已经过了主张人身赔偿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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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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