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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隐瞒已婚事实,恋爱转的特殊转账算是赠予吗

婚姻家庭
2024-01-16 08:44: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在恋爱关系中,如果对方隐瞒已婚事实,而你向对方转账的行为是否构成赠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转账是基于自愿的、没有明确条件或义务的,且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一种借款或其他形式的交易,那么可能会被认为是赠予。然而,如果你能够证明转账是基于对方的欺诈行为,即隐瞒已婚事实,导致你错误地认为你们之间存在恋爱关系,并且你是在这种误解的基础上进行转账的,那么你可能有理由主张这些转账不是赠予,而是基于欺诈行为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证据:保留所有与转账相关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邮件等,以证明你的转账行为是在对方隐瞒已婚事实的情况下进行的。
    与对方沟通: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说明你的立场,并要求对方退还转账金额。如果对方同意退还,尽量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 你好,大额转账可以协商退还部分。
  • 您好,您这边大概涉及多少金额
  • 恋爱期间转账是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双方分手之后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期间所转的账款,导致了另一方在生活上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支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恋爱期间转账,如果未明确说明是借款,一般情形下是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1、婚前大额转账有明确赠与表示的算赠与,其余的不算赠与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当事人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该转账属于赠与。没有赠与协议的,视为不当得利,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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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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