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踢了别的孩子一脚,没报警,我带对方孩子去医院检查了,没事,我也赔偿对方2000元说了事,但是他又说后面有事还找我。这个有时间限制吗?如果他在别的地方受伤了,找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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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你已经带对方孩子去医院检查,并赔偿了对方 2000 元,已经履行了你的赔偿义务。如果对方孩子在其他地方受伤,与你孩子踢他一脚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对方孩子的受伤与你孩子的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如果对方孩子在其他地方受伤,与你孩子踢他一脚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孩子的受伤与你孩子的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你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对方再次向你要求赔偿的请求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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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孩子后期的病症与此次被踢存在关联性,则您仍需承担责任。但前述的关联性,需要对方举证证明,您也可以抗辩对方后期其他原因受伤的可能性。关于时间限制,一般在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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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放心,你们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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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没有什么事,无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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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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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让警察帮忙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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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
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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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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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