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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贴单了怎么办

行政纠纷
2024-01-15 14:32: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车被贴了罚单,只能接受处罚。一般处理可以去当地的交警大队处理,带着罚单去交通管理大队换罚款缴费通知书,然后去银行办理交罚款,然后拿着银行回执回交警队。也可以在网上进行交罚款处理。
    或者,如果你没有违章行为,可以去交警大队申请复议!
    记着贴条的罚单15天之内必须处理完,否则会有滞纳金,电子眼拍到的,你只要审车之前处理完就行!望采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被贴单后,可按照告知单上的电话打电话咨询。只需报出自己的车牌号,交警就能够调出警务通拍取的违停画面,审核处罚结果。
    2、如果15日之内不能去指定地点处理的话,15日之后就只能去南京市交管局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服务台接受处理。法律依据:《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机动车在公共停车场或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其他车辆不得占用残疾人车辆、出租汽车、新能源分时租赁汽车等专用车位;
    (二)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依次按照指定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 对于交警贴的罚单不服的,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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