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一般不会被贴两次,但是拒不离开,第二天仍旧违章停车,可能会被再次贴条。行政处罚有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具体的说,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
如果该车在某地违章停车而且一直未移动,那么不能贴两次条,但是如果是移动后重回该地或者去了外的地方继续违章停车,那么可以按照违章次数继续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