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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发生争执!没有动手打人!自己坐那了!然后对方报警了!想讹我!开始去派出所录完口供!警察也调查周围情况属实!再次让去派出所解决!我就不能明白!我又没打她!派出所让去可以不去吗?

损害赔偿
2024-01-16 15:01: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又没打她派出所让去可以不去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警处理,因为对方的行为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可以就损害部分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被人打,派出所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人家,不必等公安局。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如果你对公安局的做法不满意,你可以向其投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也可以把派出所一起告上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被人打,派出所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人家,不必等公安局。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如果你对公安局的做法不满意,你可以向其投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也可以把派出所一起告上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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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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