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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先动手打人 被我打的人轻微伤都不算就是鼻子那里有个一厘米不到的小抓痕 但是他把我脸上抓伤了 加上手上的抓痕超过8厘米了 进警察局后我们写了调解书 双方签字按手印同时也盖章了 但是调解内容没有写赔偿 我还要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4-01-15 17:26: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没有写赔偿,那你就不需要赔偿了。
  • 你好,可以提供调解书分析看看
  • 没有写就应该就不用了吧
  • 被人打造成轻微伤对方不肯赔偿,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打人不赔偿者,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
    一、将人打成轻微伤的后果
    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判刑。 一般轻伤可以由公安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 调解不构成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
    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该受到治安处罚。 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1、公安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中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案件情况比较简单,因果关系明确,被处罚人承认违法事实的,可以当场警告或者处以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相同且未参与其他违法犯罪的;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当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3、执法人员当场实施处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身份的证明,并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此外,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判决将继续执行。
    被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可以找到担保人或者可以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判决暂缓执行。 被撤销判决或者开始执行的,按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 赔偿金额要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定,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人打成轻微伤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要求赔偿。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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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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