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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工作地点是珠海市及下属子公司所在地,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发展需要或者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对工作地点进行变更和调整,包括外源下属子(分)公司的工作调配,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劳动纠纷
2024-01-15 21:38:5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你可以根据你实际情况考虑。
  • 你好,协商调解没,你咨询问题我们可以可以详细沟通
  • 你好!按照协议约定处理的

  • 一、公司更改《劳动合同法》的工作地点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公司无权单独更改,如果更改工作地点对员工影响不大,员工还是要听从公司安排,但如果影响较大,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救济措施。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地点外,还有类似“中国”、“华东地区”、“宝山区和虹口区”等,对于这些约定是否合法和合理的判定,法律未有明确的界定,通常来说,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作出的相对宽泛的约定是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或者员工岗位特点的,是合理和善意的,原则上认定有效,但如果是想以模糊的约定来侵犯员工权益,那么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将会存在较大的争议。
  • 可以为相同只要其注册地与住所所在地相同即可如果其不同便不可为相同。可以将公司住所变更为与注册地地址相同的地方就可以对其规定并不严格可以根据自己意愿进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法律分析:可以为相同只要其注册地与住所所在地相同即可如果其不同便不可为相同。可以将公司住所变更为与注册地地址相同的地方就可以对其规定并不严格可以根据自己意愿进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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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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