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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工算劳动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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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4 22:18: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劳动法上没有暑假工、长工;只有劳动者、用人单位;只有劳动期限的不同,但也要同工同酬。
    2、这可能是单位招用的工人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单位自己对工人下的定义;这就要看单位的规定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寒假工需要看是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存在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判断劳动关系需要从双方主体的资格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为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法律分析:
    寒假工法定节假日没有三倍工资。
    因为寒假工兼职不属于劳动关系,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三倍工资指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额外再支付300%工资作为加班费,不包括应该支付的那一倍工资。
    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视为出勤,无论是否上班,都应该正常的计算一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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