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在青岛打工的外地人,去年的三月份,我来到青岛打工,通过中介来到了现在工作的地方。这是一家私人开的图片社,我当时来道这里的时候老板要和我们签一份培训协议,因为当时刚从学校出来,也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也没仔细看,就把协议给签了,协议如下: 富士激光冲印技术人员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 身份证:000000000000000000 甲乙双方就有关富士激光数码冲扩技术及相关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通过对乙方的免试,决定安排乙方参加本公司进行的激光数码彩扩及相关业务的技术培训。 2.培训时间为一个月。 3.甲方负责培训内容的安排,教训过程,和练习所需的消耗,并负担此次培训的相关费用。 4.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时出勤,不得无故中途退出或缺勤。 5.培训期间乙方要认真学习,培训期满时要接受培训指导人员的综合鉴定,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鉴定不合格者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关的培训费用(折合人民币柒仟元整)。 6.培训期满,综合鉴定合格者须与甲方签订长期(一年以上)的合同,乙方无故违约须赔偿甲方相关的培训费用(同上条)。 7.双方应互相尊重,预有问题应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8.培训期满后的工作合同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XXXXXXX 2005年3月7日 说是培训,可是并没有正规的培训,只是让我在老员工的身后看着,跟着他们学,也没有消耗什么东西。去年的八月份,老板要跟我们签合同,因为当时没有仔细看合同,自己认为协议跟合同一样都有法律效力,就没签,老板也没有再提这事。我现在跟老板的关系有点僵,利签协议的时候也有一年了,所以我想离开这个地方,可是当我拿出协议的时候才发现,协议上说要在培训协议满后签一年以上的合同。自己一下子就蒙了,难道我还要再在这里忍受他们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