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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但一直不联系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
2024-01-18 15:35:53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交通事故中对方被认定为全责,但联系不上的,可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并可以由保险公司首先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 当时没有报警吗,报警的话,应该有事故处理单啊!你可以起诉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
  • 对方全责,为什么不联系保险公司?是不是没有保险?
  • 对方全责但一直不联系保险公司,哪里发生?
  • 你好,你可以自己去报的,也可以辅助你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有人受伤吗
  •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不行就别走保险了,起诉他赔钱
  • 你好,你可以自行联系保险公司
  • 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 你好,那你这边能评上伤残吗
  • 您好!责任认定已经下来了吗
  • 你好,可以协助您处理维权
  • 你好,请详细案情核实处理
  • 您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您好,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 那就起诉要求赔偿处理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对您进行补偿的,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当联系不上保险公司时,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此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
    向银监会进行投诉这三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一)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投诉:
    首先要做的是报警,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确认对方全责,
    可以让对方赔偿。在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委托律师起诉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
    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
    确定一下自己买的保险是否有车损,有的话你可以走自己公司代位求偿,还不算出险,
    这样你就不用跟对方车主联系,让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跟他要钱。
    (三)向银保监会投诉:
    《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对方全责,当所遭受损失属于赔付范围、符合赔付条件,对方保险公司应老老实实进行赔偿。
  • 处理保险纠纷的方式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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