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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个人买房,费用由自己支付的,房产名字是个人的,如离婚,房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的?

婚姻家庭
2024-01-16 15:16: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个人买房,费用由自己支付的,房产名字是个人的,如离婚,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如果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即使房产名字是个人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房产是由一方个人购买的,并且费用是由自己支付的,那么房产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 结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的,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在婚后使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婚后购房房产的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若为一方用个人财产买的,并且只写了个人名字的,则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协商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若是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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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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