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煤矿井下工人,有井下绞车司机证,在05年11月23日我们井下发生了一起事故,造成一伤亡一重伤,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的跟班区长分配我们和通风区一起运料,我负责开绞车。区长说第一部由我开第二部由他开,让我再接第三部,当我接第三部的时候,信号工给我发开车信号,由于连罐的人员没有连好造成溜车事故!我的职责是绞车运转正常,没有故障,连罐的责任是不属于我的!而且连罐人员也承认是他没有连好,因此发生了这次事故!

民事相关
2006-03-21 11:12: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刑事辩护 1720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无事实婚姻女方要求离婚怎么办
事实婚姻离婚
无事实婚姻女方要求离婚怎么办
探亲假申请书范文
探亲假的规定
探亲假申请书范文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77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7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0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