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老公被逮捕,前几个月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4-01-15 14:27:09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于对方处于被逮捕状态,您一般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目前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根据您的描述,对方已被逮捕,人身自由受限,而在协议离婚中,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您与对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仍然有效,但双方无法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通过离婚诉讼达到离婚目的。离婚诉讼在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就被告。然而涉及由于一方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进行起诉,法院将结合法定情形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对于您的个案,您可以电询来访,我会详细分析您的问题,为您争取最大权益。
  • 您好,涉嫌犯罪,这是挺严重的,要判刑坐牢的。

    不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可以寄给检察院。

    至于能不能不起诉,缓刑不坐牢,能不能免予刑事处罚,完全取决于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诉讼离婚
  • 您好 服刑期间是可以离婚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分析的,这个情况是有效的
  • 您好,签的离婚协议也需要民政局登记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件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可以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 现在是被拘留在哪里
  •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效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离婚协议能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的,双方在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立即生效,对双方具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在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立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登记离婚后,双方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协议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因离婚协议产生纠纷的,可以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一般是存在效力的,但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协议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签订的协议,自夫妻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生效。
    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也还没真正离婚,双方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才算真正意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只要生效就受法律保护。但是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你好,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是有效的
查看全部1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