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
1、起诉状、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材料;
2、当事人的
授权委托书、律师的执业证;
3、原告是
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4、
代理词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