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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邹城的 需要打离婚官司 男方不同意 有债务问题

婚姻家庭
2024-01-13 21:02: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诉状并提交相关证据,让法院对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双方对于债务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夫妻之中任何一个人偿还的。因此双方需要好好协商一下,到底谁来偿还,或者各自偿还的比例。判断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应当要证明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等诸多因素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欠债务,如果妻子提出离婚的主张,但是作为丈夫这一方始终不同意离婚,那妻子就直接可以去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诉讼的请求是不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法院到时收到离婚主张后,也不会马上判决,首先要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就可以不再进行诉讼,而且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丈夫这一方不接受调解,那么妻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如果丈夫接受调解但是,最终调解不成功,那么这个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依法进行审判。如果丈夫跑路了,找不到他,也没有关系,妻子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到丈夫这一方,无论丈夫有没有看到都认定是已经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丈夫这一方不出庭或者不应诉的,法院即可公开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要看债务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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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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