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下班途中摩托车撞上停在路上故障的卡车,摩托车需要做鉴定吗?

交通事故
2024-01-13 20:11: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出现交通事故损失的鉴定方法: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 进行车物损失鉴定的方式:
    1、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完毕后,当事人应向交管部门就车物损失申请委托鉴定;
    2、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向当事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
    3、鉴定人员现场勘估时应进行具体记录,并作出鉴定书;
    4、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进行车物损失鉴定的方式:
    1、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完毕后,当事人应向交管部门就车物损失申请委托鉴定;
    2、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向当事人发出现场勘估通知;
    3、鉴定人员现场勘估时应进行具体记录,并作出鉴定书;
    4、当事人如对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5天内申请重新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