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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治疗,没谈好赔偿,可以出院吗

劳动纠纷
2024-01-15 16:03:4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
  • 你可以结合医生的意见,符合出院条件也是可以出院了的。出院后一样可以跟公司谈赔偿事情。过度治疗,到时可能会有因过度治疗产生的费用需要自己负担。
  • 你好,工伤没有谈好赔偿也可以出院的
  • 这个要看医生建议是否符合出院条件
  • 上午好,这是可以进行协商约定的
  • 您好,具体情况需了解,谢谢p
  • 法律分析:员工治疗工伤,按伤情可以出院的,应当按期出院,工伤认定结论未作出,不能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可以先与医疗机构结账,待认定为工伤之后,持相关票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或者是专业的鉴定部门来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并且提交自己的材料,等待审查结果的通知,如果被认定工伤的话,就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来向工伤保险或者是自己的劳动单位申请一定的补偿或者是赔偿,不过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或者是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话,对于这种情况是按照非工伤来进行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出院,与非因工负伤所需手续没有多大区别,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诊断可以出院的,应当出院。出院后,需要继续休养一段时间的,执业医师应的在出院证上标注意见,或者另行开具休假条。
    同时,存在残疾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复印病历资料,供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出院,与非因工负伤所需手续没有多大区别,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诊断可以出院的,应当出院。出院后,需要继续休养一段时间的,执业医师应的在出院证上标注意见,或者另行开具休假条。
    同时,存在残疾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复印病历资料,供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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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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