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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来上班可以让他赔偿损失嘛?

劳动纠纷
2024-01-16 0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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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11条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 员工不来上班如果造成实质性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有证据能证明损失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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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和老板协商赔偿,由老板出钱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起诉老板,索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是公司同城搬迁的,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法律分析:如果因员工个人的严重失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负有赔偿义务。相关法律没有规定个人要承担多少,如果劳动者本人负全责的话:有个规定就是要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 。
    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有没有相关损失证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员工不来上班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员工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上班,且没有正当理由,这可能构成旷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或者请事假,但未被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来上班,这可能构成旷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相关条款,例如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等,员工违反了这些条款,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
    总之,如果员工不来上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并告知员工,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或者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者处理不当,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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