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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已经还完了但是木有撕欠条过了一年多又要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1-18 09:18: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时还款是通过什么方式还款的?
  • 如实说明情况,不是有欠条就要还钱的
  • 您好 搜集情况 积极应对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要回欠款,实在不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欠款纠纷。如果能协商解决的,各方达成一致即可,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考虑调解、仲裁和诉讼。如果已经选择了诉讼的方式,双方积极应诉即可。
    准则搜集和固定证据,准备答辩状,参加庭审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法律分析:先和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将欠款要回;协商不成的,在法律规定3年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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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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