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轮车牌照在哪办理
1、三轮车牌照在车管所办理。车主需要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保单、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车辆公告,共6份材料,在车管所实车查验合格后,即可挂牌上路。
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由
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
6、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7、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8、机动车
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副本原件;
9、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发动机号码拓印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