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给别人的公司当法人,口头约定每年4万元报酬,并有证人,起初给了一万,我发现他们是骗子,之后他们电话都不接,07年到现在,欠我20几万

刑事案件
2024-01-16 15:00:3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工资等。
  • 你好,你有证据起诉对方支付报酬吗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 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再者,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最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最重要的是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对方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先起诉。起诉对方公司欠款不还,应当提交起诉书以及相应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应当注意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那你赶紧去办理注销登记呀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