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质询我姑娘和别人发生口角,然后俩人开始撕扯一起,没过一会对方找人毒打我姑娘,造成我姑娘鼻口流血,身体多处淤青,我想问问这是什么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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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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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是否构成轻伤,以法医部门的伤情鉴定为准。
构成轻伤的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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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般的纠纷,如果达到轻伤以上的,就有刑事责任,没有你也只能报警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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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