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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孩子,先报警,再去民政局伸请,可以自己养吗

婚姻家庭
2024-01-13 15:20: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必须符合收养手续才可以
  • 法律分析:捡到小孩需要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但是办领收养登记,首先需要被捡养小孩在公安机关被遗弃的证明,所以说捡到小孩,第一件事要先去报警备案;有了收养手续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捡到婴儿自己养不属于犯罪。当捡到婴儿后,需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转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确认找不到生身父母的,由公安机关送往福利院安置。如果想抚养婴儿,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收养孩子的条件,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后,收集整理好证明材料,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捡到孩子自己养是否犯法视情况而定:
    1、如果捡到婴儿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部门报警的不犯法;
    2、如果是捡到婴儿后进行买卖的,那么就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捡到的婴儿怎样上户口
    捡到的婴儿上户口方式如下:
    1、报警备案;
    2、有收养手续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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